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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物质管理

环境关联物质管理

自2010年起光宝依据IECQ QC 080000标准及参考最新国际趋势、法规与客户要求拟订「光宝环境管控有害物质技术标准(LS301)」,针对所有产品均管制;并不定期与各事业部版本调和后改版,至2020年累计管制物质达323项。

光宝以自行建置之「有害物质管理系统(GMS)」,搭配已拟订「禁用物质」、「产品设计开发」两项管理程序及LS301进行有害物质管理,同时要求供货商(含外包商)遵守光宝绿色采购规范,严格要求其提出「供货商环境管制物质保证书」以进行材料、零件之承认及内控,并于采购合约明文订定所提供之材料、零件或半成品等,须确保所有物料、产品均符合或超越RoHS、REACH、加州第65号法案以及蒙特娄议定书等指令之规范,以期透过绿色供应链管理,达成选用环境友善材料之目的,生产并提供低毒性、低污染的产品予客户,降低产品对人体或环境的危害。

光宝所建置GMS系统,可有效管理及审核供货商所提供之原料、零件或半成品是否符合光宝LS301 标准。GMS系统结合料件规格、国际法规、国际指令、客户规范及供货商信息等面向,由供货商于系统内直接申报产品检测分析结果,以利系统判断是否符合规范指令管制内容,再由光宝进行汇整、分析及检视其与 LS301标准的符 合程度。此外,GMS不但可以主动提供客户光宝绿色产品管理相关讯息,也可将客户绿色产品的环保要求或条款等回馈至管理系统中,如欧盟能源使用产品生态化设计指令(ErP)、废电机电子指令(WEEE)与回收拆解(3R),皆为产品绿色设计之重要依据。

光宝已采用“Running Change”方式来汰换原已含有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isobutyl phthalate , DIBP)之材料、零部件、模块等,已于2019年01月前完全禁止使用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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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防制

光宝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自制程所需之有机溶剂如助焊剂、异丙醇等的挥发,而厂区测试或紧急使用之发电机及生活区热水锅炉等活动所产出之氮氧化物(NOx) 及硫氧化物(SOx),均属微量。光宝持续透过管理方式、工程改善、教育训练、以及定期第三方检测,进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之排放控管,自2017年起更逐步加强中国大陆厂区的室外空气污染排放控制,根据各厂检测资料、车间现场实际情况与当地环保相关政策,设计两道以上(如水喷淋、UV光触媒与活性碳吸附处理)完善合理的废气处理系统,达到VOC污染物的去除、优化控制、降低消耗、确保安全等目标综合性需求。光宝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计算采用各厂区委托之第三方环境检测报告与运作时间计算,于2020年光宝于全球主要生产厂区(不含泰国、印度)之排放总量为24.96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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