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cookies以提昇您的瀏覽體驗。繼續使用本網站表示您同意我們使用cookies。有關更多詳細訊息,請參閱我們的 隱私權政策

同意

危害物質管理

環境關聯物質管理

自 2010 年起光寶依據 IECQ QC 080000 標準,參考最新國際趨勢、法規 (IEC 62474 或超越 RoHS、REACH、加州第 65 號法案以及蒙特婁議定書等指令規範 ) 與客戶要求,以擬訂「光寶環境管控有害物質技術標準 (LS301)」,針對所有產品、物料進行管控;並不定期與各事業部版本調和後改版,至 2022 年累計管制物質達 564 項。

光寶以自行建置之「有害物質管理系統(GMS)」,搭配已擬訂「禁用物質」、「產品設計開發」兩項管理程序及LS301進行有害物質管理,同時要求供應商(含外包商)遵守光寶綠色採購規範,嚴格要求其提出「供應商環境管制物質保證書」以進行材料、零件之承認及內控,並於採購合約明文訂定所提供之材料、零件或半成品等,須確保所有物料、產品均符合或超越RoHS、REACH、加州第65號法案以及蒙特婁議定書等指令之規範,以期透過綠色供應鏈管理,達成選用環境友善材料之目的,生產並提供低毒性、低污染的產品予客戶,降低產品對人體或環境的危害。

光寶所建置GMS系統,可有效管理及審核供應商所提供之原料、零件或半成品是否符合光寶LS301標準。GMS系統結合料件規格、國際法規、國際指令、客戶規範及供應商資訊等面向,由供應商於系統內直接申報產品檢測分析結果,以利系統判斷是否符合規範指令管制內容,再由光寶進行彙整、分析及檢視其與 LS301標準的符合程度。此外,GMS不但可以主動提供客戶光寶綠色產品管理相關訊息,也可將客戶綠色產品的環保要求或條款等回饋至管理系統中,如歐盟能源使用產品生態化設計指令(ErP)、廢電機電子指令(WEEE)與回收拆解(3R),皆為產品綠色設計之重要依據。

光寶已採用“Running Change”方式來汰換原已含有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isobutyl phthalate , DIBP)之材料、零部件、模組等,已於2019年01月前完全禁止使用於產品。

圖片



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制

光寶揮發性有機物(VOCs)主要來自製程所需之有機溶劑如助焊劑、異丙醇等揮發至大氣中產出,而廠區測試或緊急使用之發電機及生活區熱水鍋爐等活動所產出之氮氧工程改善及定期教育訓練等方式持續管理 VOCs 排放控管,自2017 年起更逐步加強中國廠區的室外空氣污染排放控制,根據各廠檢測資料、車間現場氮氧化物(NOx)及硫氧化物(SOx)均屬微量。

光寶透過定期第三方檢查與驗證、實際情況與當地環保相關政策,設計兩道以上(如水噴淋、UV 光觸媒與活性碳吸附處理)完善合理的廢氣處理系統,達到 VOCs 污染物的去除、優化控制、降低消耗、確保安全等目綜合性需求。光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量計算採用各廠區委託之第三方環境檢測報告與運作時間計算,於 2022 年光寶於全球主要生產廠區之排放總量為 19.70 公噸。

註:排放數據包含常州、天津、惠州、東莞及廣州共 8 個生產廠區

回「環境永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