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外界报导,检调单位二十三日所调查的恩福(负责人:吴淑萍)、恒恩(林正泰)、福泉(负责人骆杰雄)及敦南(负责人宋恭源)等四家投资公司。虽公司负责人,部分人员为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但其个人投资与致福公司并无任何关连,且并非致福的转投资公司,故对上述四家公司之作业毫无知悉。
二、「福恩」、「恒恩」及「福泉」三家投资公司与敦南投资公司并无相互投资,且本公司董事长宋恭源先生个人不从未投资「福恩」、「恒恩」与「福泉」等三家投资公司
三、本公司为筹措营运资金,於民国九十年四月以每股30元出售致胜科技全部股权计约八万张,共计约取得资金新台币约24亿元。以上均依法公告进行。本公司强调决策合法并无不当之处
四、本案业已进入司法程序调查,且本公司将一本遵守法令规定,维护股东权益的原则,全力配合调查,相信必能还原真相,呼吁社会投资大众保持冷静,静待司法调查结果,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或损失。
新闻连络人:致福公司协理 何正群 Tel: 03-3287799
光宝集团副总经理 余敬伦 Tel: 257743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