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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员会

光宝持续致力于追求公司治理及财务信息透明化、即时化、公平化,而为完备与强化组织运作之机制,光宝在董事会成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长策略委员会」及「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等五项功能性委员会。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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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


主席:薛明玲独立董事
成员:张孝威独立董事、杨麒令独立董事、卢明光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成员有四位,负责协助董事会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稽核业务、会计政策与程序、重大之资产交易、会计师聘任及财务、会计及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公司经营符合政府相关法令与实务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稽核作业是良好公司治理之基石,为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财务和营运控制,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稽核人员报告稽核业务,并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确保诚实、正直的会计、审计以及财务报导。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方式:

一、透过审计委员会或单独与独立董事会议或邮件方式沟通:

  • 稽核主管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控制制定及修改。
  • 稽核主管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内控自检工作之执行及结果。
  • 稽核主管每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稽核计画执行结果。
  • 稽核主管每季与审计委员会主席进行稽核项目会议。
  • 稽核主管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次稽核行动之发现及追踪缺失改善之情形。
  • 稽核主管提供审计委员会了解相关证券法规之新增及修订。
  • 稽核主管就审计委员会交办之专案稽核工作之执行及结果提出报告。
  • 签证会计师于每季审计委员会会议中,针对当季或年度财务报告查核或核阅结果提出报告,以及相关法令之立法或变更事项进行沟通。


二、独立董事与稽核主管、会计师沟通通状况良好,主要沟通摘要請點選下方連結: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三、歷次审计委员会討論重點:
依光寶「审计委员会組織規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開會一次,歷次审计委员会會議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依光寶「审计委员会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

薪酬委员会


主席:张孝威独立董事
成员:薛明玲独立董事、杨麒令独立董事、卢明光独立董事

为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并接轨国际标准,光宝科于民国九十八年成立薪酬委员会,以审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及计划,此为国内上市公司率先、并高度授权薪酬委员会之制度,成为国内企业公司治理领先指标。

薪酬委员会审议范围包含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受薪酬委员会与光宝「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办法」规范,并定期邀请第三方专业顾问公司做薪酬检视,了解市场竞争力水平与趋势,制订薪资政策,以及员工激励、酬劳计划等。光宝薪酬委员会成员共四名,由四位独立董事担任,以维持薪酬委员会之独立、专业与公正性,并避免委员和公司间利益冲突的风险。

薪酬委员会定期检讨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计划,以确保可以吸引、激励及留任公司所需之专业人才。本委员会每年审核并决议董事及经理人薪酬,包含:薪资、奖金、员工酬劳以及其他奖励计划之内容。为确保公司整体薪酬的合理性与竞争性,公司定期邀请专业顾问进行公司整体薪酬与薪酬市场比较分析报告,并将分析结果呈报薪酬委员会。

光宝最高治理单位董事酬劳依各董事成员所负责职责、独立性及兼任委员会召集人权责等分派,本委员会成员对于个人薪酬之决定,不得加入讨论与表决。此外,董事酬劳总额与经营绩效连结以百分比管理,并设有上限金额限制,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后,且须董事会决议通过。

依光宝「薪酬委员会组织规程」,本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召开二次会议。

历次薪酬委员会会议讨论重点,请点选下方连结:
【2016-2017】 【2018-2020】 【2021-2023】

提名委员会


主席:卢明光独立董事
成员:宋明峰董事长、张孝威独立董事、薛明玲独立董事、杨麒令独立董事

为符合公司治理发展方向并强化董事会运作功能,本公司于2021年2月订定「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并通过设置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阶经理人所需之条件,并据以觅寻及提名候选人;建构及发展董事会及各委员会之组织架构,进行董事会暨各委员会、各董事及高阶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并评估独立董事之独立性;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进修计划及董事与高阶经理人之继任计划。
依「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二次,歷次提名委员会會議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
【2021】 【2022】 【2023】

成长策略委员会


主席:杨麒令独立董事
成员:宋明峰董事长、卢克修董事、张孝威独立董事、薛明玲独立董事、卢明光独立董事

为强化并加速光宝暨集团之成长,于2010年设立成长策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指导并审议本公司暨集团整体成长策略,并预审本公司暨集团之重大投资案,并将决议事项定期向董事会提报之。

光宝成长策略委员会指导及协助评估之范围包含子公司与指定事业部门。

本委员会由本公司6名董事组成,召集人暨委员之人选由董事会指派之。公司得视需求聘请外部顾问,提供委员需要之谘询意见,外部顾问不参与决议。光宝成长策略委员会每六个月应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即可作成决议。本委员会将所订之决议事项向本公司董事会提报之。

依光宝「董事会成长策略委员会组织规程」成长策略委员会每六个月应至少召开会议一次,歷次成长策略委员会會議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
【2016-2020】 【2021】 【2022】 【2023】

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


主席:宋明峰董事长
成员:张孝威独立董事、薛明玲独立董事、杨麒令独立董事、卢明光独立董事

为实践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节能、智慧科技 最佳伙伴」经营愿景,积极推动及强化本公司永续经营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之公司治理机能,光宝于2019年4月决议通过,设置直属董事会之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Committee),作为光宝永续治理作业的最高指导组织,是台湾少数将永续治理提高至董事层级上市科技公司先驱。

光宝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经董事会委任至少三名公司成员组成,其中应有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辖下设有两大功能小组:「企业社会责任」、「永续治理暨诚信经营」,意在朝向更聚焦、精实的永续权责规范,以实践对于环境、社会、供应链管理、诚信经营、风险管理、资安等各主要面向的管理。本委员会依光宝「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组织规程」至少每年召开会议二次次,历次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讨论重点,请见 企业永续发展委员会报告暨讨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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