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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罚款时间 厂区 机构 违反法条 罚款金额NT$
2020/7/2 高雄 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部 第32条第二项 NTD 50,000

【说明】 :

【劳动基准法第32条第二项】:
违反事项为延迟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本次违规为突发之状况,已立即处理改善调整班别作业人力,并符合法令要求。公司制定出勤管理办法完全符合法令,明订加班及出勤相关规范,以维护员工权益,公司并于每年发放行事历让所有员工了解当年度的上班与休假状况,同时公司也定期开劳资会议,与同仁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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