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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

光寶持續致力於追求公司治理及財務資訊透明化、即時化、公平化,而為完備與強化組織運作之機制,光寶在董事會成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成長策略委員會」及「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等五項功能性委員會。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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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主席:薛明玲獨立董事
成員:張孝威獨立董事、楊麒令獨立董事、盧明光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有四位,負責協助董事會審議公司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制度、稽核業務、會計政策與程序、重大之資產交易、會計師聘任及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公司經營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與實務規範。 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及稽核作業是良好公司治理之基石,為維護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風險管理、財務和營運控制,審計委員會定期聽取或審閱內部稽核人員報告稽核業務,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確保誠實、正直的會計、審計以及財務報導。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一、透過審計委員會或單獨與獨立董事會議或郵件方式溝通:

  • 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控制制定及修改。
  • 稽核主管每年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內控自檢工作之執行及結果。
  • 稽核主管每季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結果。
  • 稽核主管每季與審計委員會主席進行稽核專案會議。
  • 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每次稽核行動之發現及追蹤缺失改善之情形。
  • 稽核主管提供審計委員會了解相關證券法規之新增及修訂。
  • 稽核主管就審計委員會交辦之專案稽核工作之執行及結果提出報告。
  • 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會議中,針對當季或年度財務報告查核或核閱結果提出報告,以及相關法令之立法或變更事項進行溝通。


二、歷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會計師溝通摘要: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主要溝通事項請點選下方連結: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三、歷次審計委員會討論重點:
依光寶「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歷次審計委員會會議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薪酬委員會


主席:張孝威獨立董事
成員:薛明玲獨立董事、楊麒令獨立董事、盧明光獨立董事

為了持續強化公司治理並接軌國際標準,光寶科於民國九十八年成立薪酬委員會,以審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及計劃,此為國內上市公司率先、並高度授權薪酬委員會之制度,成為國內企業公司治理領先指標。

薪酬委員會審議範圍包含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受薪酬委員會與光寶「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規範,並定期邀請第三方專業顧問公司做薪酬檢視,瞭解市場競爭力水平與趨勢,制訂薪資政策,以及員工激勵、酬勞計劃等。光寶薪酬委員會成員共四名,由四位獨立董事擔任,以維持薪酬委員會之獨立、專業與公正性,並避免委員和公司間利益衝突的風險。

薪酬委員會定期檢討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計劃,以確保可以吸引、激勵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本委員會每年審核並決議董事及經理人薪酬,包含:薪資、獎金、員工酬勞以及其他獎勵計劃之內容。為確保公司整體薪酬的合理性與競爭性,公司定期邀請專業顧問進行公司整體薪酬與薪酬市場比較分析報告,並將分析結果呈報薪酬委員會。

光寶最高治理單位董事酬勞依各董事成員所負責職責、獨立性及兼任委員會召集人權責等分派,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個人薪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與表決。此外,董事酬勞總額與經營績效連結以百分比管理,並設有上限金額限制,經薪酬委員會審核後,且須董事會決議通過。

依光寶「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二次會議。

歷次薪酬委員會會議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
【2016-2017】 【2018-2020】 【2021-2023】

提名委員會


主席:盧明光獨立董事
成員:宋明峰董事長、張孝威獨立董事、薛明玲獨立董事、楊麒令獨立董事

為符合公司治理發展方向並強化董事會運作功能,本公司於2021年2月訂定「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並通過設置提名委員會,負責制定董事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條件,並據以覓尋及提名候選人;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暨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依「提名委員會組織規程」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二次,歷次提名委員會會議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
【2021】 【2022】 【2023】

成長策略委員會


主席:楊麒令獨立董事
成員:宋明峰董事長、盧克修董事、張孝威獨立董事、薛明玲獨立董事、盧明光獨立董事

為強化並加速光寶暨集團之成長,於2010年設立成長策略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指導並審議本公司暨集團整體成長策略,並預審本公司暨集團之重大投資案,並將決議事項定期向董事會提報之。
依光寶「董事會成長策略委員會組織規程」成長策略委員會每六個月應至少召開會議一次,歷次成長策略委員會會議討論重點,請點選下方連結:
【2016-2020】 【2021】 【2022】 【2023】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


主席:宋明峰董事長
成員:張孝威獨立董事、薛明玲獨立董事、楊麒令獨立董事、盧明光獨立董事

為實踐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電節能、智慧科技 最佳夥伴」經營願景,積極推動及強化本公司永續經營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之公司治理機能,光寶於2019年4月決議通過,設置直屬董事會之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Committee),作為光寶永續治理作業的最高指導組織,是台灣少數將永續治理提高至董事層級上市科技公司先驅。

光寶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經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公司成員組成,其中應有半數以上為獨立董事,轄下設有兩大功能小組:「企業社會責任」、「永續治理暨誠信經營」,意在朝向更聚焦、精實的永續權責規範,以實踐對於環境、社會、供應鏈管理、誠信經營、風險管理、資安等各主要面向的管理。本委員會依光寶「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至少每年召開會議二次,上次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會議討論重點,請見 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報告暨討論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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